電話 (題外話)


一直想提偶像Steve Jobs,今次正好以Economist作封面,再探討這個「潮神」。
iphone在今個月底就會面世,Economist就以此做封面故事,總結蘋果的四個成功因素:


1. 蘋果不是擅長科技創新,它們擅長的是「network innovation」,以收購杰出的公司技術,再配合本身的發展需求、創造新產品,ipod如是,itunes也是一樣。(其實講到network innovation最叻,仲有個google!);
2. 是蘋果並非以技術行先,而是針對消費者需要,因此iphone的宣傳口號賣點不單是ipod功能、GPS、touch control或首創掌上imac,而是「一具好使易用的電話」。正如Economist所講“smartphones” require you to be pretty smart to use them,不過iphone就可以做到例外
3. 當然蘋果最大賣點是願意創新,呢點都唔使點提…..
4. 是在失敗中再站起,好像imac就是在失敗的產品NeXT中再生出來,iphone亦是由同摩托羅拉失敗的合作中再生。當然,這點對打不死的Steve Jobs來說,也是輕易不過。

時間回到二十年前,Mac機與IBM的競爭中,IBM與微軟的組合因為開放源軟件源碼,容許更多相容軟件推出,相反Mac機選擇封閉平台,結果被邊沿化,此後一直衰落,到01年推出ipod,Jobs今次學精了,除了可以在Mac機使用外,Window PC一樣歡迎,結果做成了一個mp3產品真正壟斷市場。因此,Economist未有提及的第5個因素,讓我們且作補充: 開放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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