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CREATED HIJACK


當第一次聽到別人同我談及品牌綁架(Brand Hijack)的時候,自我已不其然相信這是大勢所趨,因為自己其實都是一分子,喜歡透過互聯網,喜歡聽別人讀後感,試後感,才選擇合適產品,不喜歡透過廣告選擇品牌,這不代表我反叛,這不代表我要與眾不同,這只是相信透過口碑,會取得心頭好。

不知朋友們是否與我有同一心態,但肯定的是,透過口碑傳播,打開市場和建立知名度,一旦市場打開,企業便要接回主導,會加速品牌大眾化。

網上看了一個例子,就是99年兩位大學生創立網路公司Napster,提供自已所設計的免費音樂交換軟體,令使用者只要在網上下載安裝這種軟體程式,便可以透過伺服器,把自己電腦中的MP3音樂加入線上資料庫,同時可以搜尋其他人音樂檔案,和別人分享音樂。

幾個月後,數十萬使用者透過Napster彼此交換了音樂檔案,但是這些從網路上下載的音樂大多數具有合法版權,因此美國唱片工業協會正式控告Napster,指其侵犯音樂著作權,最終法院判決Napster違法。但事件由這家公司開創到被告重整,短短兩年間用戶曾高達8千萬人。行銷顧問話,Napster提供了一個實用的軟體平台,結果引起音樂愛好者的喜愛。而這個現象就是「品牌綁架」(Brand Hijack),Napster屬於意外的品牌綁架。

意外的品牌綁架,可遇不可求的,但現時企業也可以透過有計畫的品牌綁架創造出熱門品牌,稱之為共謀綁架(co-created hijack),亦即由企業和消費者共同攜手綁架自己的品牌,企業要以非常開放的態度讓消費者能夠積極的參與和投入,共同打造品牌。

事實上,目前在品牌行銷上,企業已經無法再用傳統的行銷方式打動消費者的心,因為新一代的消費者日益自我導向,不容易相信媒體或明星,也對傳統的品牌形象塑造方式感到麻痺。

那麼如何可以成為被消費者綁架的品牌。

嘉賓李兆富就提到,首先要品牌具獨特性,具性格,愛恨分明,具潮流觸覺等,我相信具批判性都不錯。

其次策略是可以透過互聯網放大效果,eBay、星巴克、Ikea、凌志汽車、哈雷機車、iPod和蘋果電腦等公司,已經形成有規模的品牌部落。

品牌部落將有相同理念的人士聚在一起︳企業行銷人員可以充分利用這一點,讓消費群熱愛你的品牌,願意前來綁架你的品牌。

所以朋友們若果想創業,想將自我創作的名牌,打響名堂,除了有真才實料之外,透過有計畫的品牌綁架創造出熱門品牌,是一個值得考慮的策略,比起傳統宣傳方式,應更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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