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外

不得不出號外!

本台攝影師,採訪尖沙咀一宗夜總會傷人案時遇到襲擊,遇襲的攝影師一度昏迷,目前受傷留院,情況穩定。

警方當場拘捕一個三十五歲的男人,他獲准以一千蚊保釋。

事發在凌晨十二點左右,位於尖東「加連威老道」九十六號一間夜總會發生襲擊案,記者進行採訪,一名男人企圖阻止記者拍攝,並襲擊本台攝影師。

有線新聞認為,記者採訪期間,受到暴力襲擊,絕對不可接受,促請警方採取適當行動,記者協會譴責事件,認為警方要嚴懲使用暴力的人。

使用暴力,對社會安全構成壓力,希望警方正視傳媒為了公眾,進行採訪,必要嚴懲透過暴力,影響新聞自由的暴力者。

還記得在去年七月,新世界傳動網旗下多家分店被人淋紅油事件,之後新世界總部大廈被人駕私家車撞毁,事件無涉及人命受傷,當時警方效率非常快,當時警務處長鄧竟成更形容案件「非常嚴重」,是挑戰香港的法律及治安,警方隨即展開大規模調查,高調搜查多家娛樂場所,接見六百人,拘捕數十人,真希望警方會同樣重視我們傳媒的安危。

作為小小的傳媒人,希望警方正視,亦希望市民大眾,網友朋友,其他傳媒工作者,可以留言,簽名支持我們強烈反對暴力,保障傳媒採訪的人生安全。

留言

講開呢單新聞,襲擊者還聲稱是某金融集團的高層及與貴公司的老闆相識!若果在香港,煩了甚麼刑事罪行都可以咁樣傾掂數!法律用來做甚麼?

強烈要求有線出聲明,以表態是否與該襲擊者有相關,以保持有線新聞的形象。不然,是被這名襲擊者抹黑!

p.s. 35歲人,仲郁手郁腳,出左事就響朵。你估仲係十零歲細路,此風不能助長!
Moneycafe說…
謝謝!!正義,公義,法治,新聞自由,香港必要長存,否則我深信連香港金融地位都不保!
匿名說…
絕對讚成、支持! 大家都係為生活奔波, 用不著去到咁盡!
大傻說…
原案有人受傷已經是不幸,還要將不幸傳達到無辜的人身上,暴力真是像沙士一樣有可怕的傳染性,我們的社會不能讓暴力蔓延,除了要盡力緝捕傷人案的元兇外,襲擊攝影師的人也要得到懲罰,表明香港不容許暴力解決問題,希望貴台攝影師早日康復。
用暴力,是對文明的挑戰;

在鏡頭下用暴力,是公然挑戰文明。

飲醉酒也不代表一個人會失去意識。

法官會知道怎樣量刑。
如此公然使用暴力,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匿名說…
台灣東森記者遭車撞, 香港有線新聞記者遇襲, 返大陸採訪又隨時遭扣留, 記者職責所在常常要奔赴現場, 真也不易為。
匿名說…
請問該同事現況怎樣?
請替我們獻上至誠祝福。


肥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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