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社會

「Democracy is absurd, but all other systems are worse.」

Winston Churchill

看到施老闆一連兩日說到Karl Popper民主的貧困,不妨談談民主的悖論。

民主到底是否由大多數人的統治?假如選出來的人,變成了「多數人的暴政」,以犧牲少數人利益來達到統制目的,像二次大戰的德國、今天的非洲國家好勞旺達、肯尼亞,以至拉丁美洲的局面,又是否構成民主悖論?

跟據Karl Popper講法,選舉制度只是民主精神一小部分。民主的定義應是一種「由被統治者」,能有效地制衡「在位者」的政治制度。以他的「偽證法」(falsifiability) 作為引伸,就是民主制度並非最理想/ 完美的政制,但就證實是一個可以避免以暴力方式、就能令權力和平轉移的體制。

Karl Popper的科學理論與他對政治的觀點是一致: 「烏托邦」式的政治制度,純綷是靠良好願望,最終目標是無法介定成為具體的政策、而只能是以形而上的字眼:平等、自由、公平,最終目標是打著的這類幌子,壟斷整個社會的資源。
應該由誰來統治,這個問題在Karl Popper就已經是個錯誤的提法,因為它不可避免的走向極權主義。

解決這個問題的根本在於探討權利制衡的方式,應該以合理溫和的手段來達到普遍的目的。開放社會應該是一項基於民主制度的漸進社會工程。

所以Karl Popper主張漸進式的政制改革,並以兩個原則為前提:一是以排除人民痛苦優先,而不是增加快樂。在所有的政治理想中,試圖讓人們快樂是最危險的一種。二是溫和的改良,而不是暴力的革命。這就要求社會改良政策需要具體的,有針對性的目標,而不是空談理想。

我們香港的民主派可能一直習慣了充當反對派的角色,以至很多議題上都演變成為反對而反對,對當權者的政策只一味批評,而給市民的印象就正好是「空談理想」。

在2012普選的問題上,人大的決定雖然會令「大部分」的香港人失望,不過今天我們都要學懂政治現實: 到底是花更多時間在難以推翻的2017雙普選問題上、抑或在未來的數年間,更努力在現有空間上去改善/ 爭取我們的選舉制度?好像蔡子強所說,2012年的立法會選舉雖然有繼續規定有功能組別存在,但這個功能組別能不能擴大基礎、做到更多人可以參與?畢竟比例代表制也是現在選舉的一種方式。

泛民實現在急需的,是真真正正形成一套自己的管治方案:由公共理財、教育、醫療、就業等問題上推銷自己的政策,而對於口中常掛著、要與中央溝通,又到底是怎樣溝通?是否請願反對就是溝通?這一切一切,其實就是要學懂執政。

留言

大傻說…
香港貧富懸殊日催嚴重,多數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上,社會流動性降低,人們從下一個社會階層晉升至上一個社會階層的機會減少,即使是有普選,恐怕只會是金錢政治,越多金錢支持的政黨越能「接觸」到選民,當選的機會越大,富豪藉著捐獻對政黨施加影響力,當政黨當選後便要報答提供金錢的支持者,要讓他們更富有。
Moneycafe說…
我同意低下階層現階段要向上流,其實比以前更難(不重視教育、無競爭優勢),因此他們愈容易因為主流政黨提供的福利而傾向選出他們認為符合自己利益的政黨。

其實有接觸過工聯會的人都知,他們地方組織能力強,又有龐大資金,除左可以辦下荔枝團外,仲有提供大量培訓/ 興趣增值班,個個工聯會的職員又好禮貌,如果泛民仲唔明白呢個情況,普選全選出民建聯又有什麼罕奇!
SDiZ說…
我倒覺和平轉移不好。和平只會使人忽略換一個新政府所付的成本有多大。

應該disarm政府,讓人民可以和政府赤手空拳的打過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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