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王管?


證監會終於首次表明,無意就針對大戶投資者市場『累計股票期權產品』、即係ACCUMILATOR作出監管。

過去半年買了ACCUMULATOR的投資者損失慘重,部分投資者更試圖向私人銀行投訴,認為自已被誤導。

證監會主席方正話,由於呢種產品係以私人配售方式出售,不屬於證監管轄範圍。

確實,產品的確不屬於零售層面,無需要事先審批,同監管。

ACCUMULATOR,一般要私人銀行客戶,即擁有一百萬美元以上資產投資者先可以購買,買的時候,客戶要簽署文件,確認係專業機構投資者,清楚知道合約條款同投資風險。

因此從保障角度看,根本是明買明賣,客戶不可以說自己不清楚條款。

但銀行銷售呢的涉及股票成分ACCUMULATOR,則屬於經營證券業務範圍。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銀行經營證券業務由金融管理局監管,監管尺度同證監會規管證券行一樣,如果買左呢的產品客戶有投訴,對象係負責監管嘅機構。

Accumulator合約一般為期半年至一年,特點係一旦股價跌至行使價以下,買家就要接雙重貨,遇上大跌市,一旦斬倉涉及合約價值要計及雙倍數量、同時間值。

最近有投資者就博銀行不希望得失大客心態,搵埋律師上私人銀行,攞著錄音,質疑銀行銷售手法誤導。銀行為免惹麻煩,都請願息事寧人,要求客戶簽下保密協議,就此了事。


我們認同投資者需要了解產品條款才投資,不過更關注的是市場對ACCUMULATOR的資訊認識很有限,包括發行量、金額、成交、未平倉合約等等資訊唔多,但這些產品對股價以至大市都有很大影響,產品變相增添捕捉股市難度。為了保持公平市場及保障小投資者,證監會實在有需要納入監管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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