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

近日有兩個關於使用權的問題同時在社會上引起不少反響: 前者是有劇團在旺角行人專用區做街頭戲劇,引起了看不過眼的網民組織起來,兩者在街頭有衝突鏡頭;另一則就是政府再公布了更多的公用空間,當中包括了長江中心的汽車通道。

為何有模特兒在行人專用區推銷產品、吸引一街「機佬」拍照時,同樣構成阻街,法輪功展示一篇篇的反共宣傳展版,除了引來部分區議員批評陷入無政府狀態外,又有幾多人真的有很大意見?

當然中間有分別是佔用空間的大少,但實際比較應知其實大少並非決定性,反而是有幾多人受落才是關鍵。前者深受男士歡迎,後者應沒有太大「壓惡」,所以構不成群眾壓力。

公共空間說穿了,其實是沒有私有產權、缺欠界定利益持分人的產業。

產業的管理人當中扮演了主要的角色: 旺角行人專區管理人是康文署,他們作為公務員當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除了易拉架因為形同觸犯小,旨意他們捉多一個垃圾蟲也不易。

相反,在私人公司豁下管理的公用空間,動機就清晰得多,當然是為樓上的物業增值,任何有利增加收入的方法,只要不觸犯法例(甚至明知故犯都寧願「蝦」政府不鍾意打官司。),都有動機去做到。

是否在公共空間真的沒有人會理會?看看天水圍的公園,劇團表演,警察介入不特止、甚至告上法院,表演人分分鐘被控入罪,到底與「好戲量」所犯又有何不同?其實同樣是公用空間,不過天水圍的設施有產權執行人「康文署」,對公共空間產權實施資源分配。

我們相信制度,因為只有法律下界定了產權,一個簡單方法就是以康文署轄下的場館租用方法,將場地劃分,一旦使用者要用較大面積的行人專區,就需要事先申請並繳交場租。唯有如此,產權才能執行,資源才可以有效運用。如果真有人欣賞「好戲量」,大可以以財政支持他們大量租場,雖然仍然會出現阻街情況,但至少整個社會可以因為收到補貼,資源可以運用到其他更有效地方。

當然,孫柏文提出交由私人管理公司執行產權亦可一試,但不要說九倉,就是其他私人公司也很容易觸發社會對「官商勾結」的疑慮,想想算了吧!

留言

匿名說…
其實模特兒在行人專用區推銷產品、法輪功展示一篇篇的反共宣傳展版都同樣令人討厭,尤其是法輪功整張床係路邊,成個人瞓係度扮死,十分阻街及影響市容 (仲未計毫無新意,做左幾年都係o甘...)。

好戲量比以上兩種團體更討人厭的,徐了因為其更阻街外 (係正路中心,佔了整條街的闊度),便是因為其聲浪及會捉住女途人索吻。
Moneycafe說…
其實我都好懷疑到底索吻係咪自己友做,否則應一早有人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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