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大事

二十五年前十月十五日,香港設立聯繫匯率。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四日,政府首次動用外匯基金,由而家到二零一零年底、為本港存款,提供百分百擔保。另外亦設定特別資金,有需要時,會向金融機注資。

即日起到2010年底,本港存款會獲外匯基金全數擔保。

目前本港加埋有5.6萬幾億存款,比外匯基金入面嘅1萬4千幾億外匯資產多好多。

即係話如果火燒連環船,間間銀行都出事,外匯基金根本唔夠賠。

但金管局話,本港銀行資本充足比率比國際水平高,唔擔心有銀行出事,外匯基金可以不用動一分一毫。

催促金管局出招,可能是自從九月底起,歐美,以至區內多個地區都暫時比存戶提供百分百存款擔保,最先提出係愛爾蘭,之後冰島、同區內嘅澳洲,新西蘭,以至台灣近期亦宣布同樣造法。

政府消息形容,如果本港唔出手,資金肯定會流向有存保全保的國家,因此一做就不如做得最徹底。這個邏輯,相信不少干預派都是以此陣陣有辭。

在我看來,反而覺得任總是有意將焦點由「迷債」轉移,看他的一舉一動,不正是告訴我們: 我管的是大事,是關乎香港數萬億元存款及外匯基金,區區那二百億元同數萬人的要求,留給他人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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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全保,為左確保銀行必要時有足夠資金,政府會設立「備用銀行資本安排」,一旦銀行有資金需要,只要向提出,喺審批後,外匯基金會向呢的金融機構提供緊急資金。

金管局講明,提出資需要嘅銀行要附合令帶條件,當局唔肯銀行係咪要交出部分股權作為交換。

使唔使玩到咁大?

留言

梁記士多說…
亞公入股銀行都很正常,附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呀。
亞羊說…
還記得當天左手搶4包x冠白米,右手夾住3條廁紙.

記憶難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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