剃頭

政府,金管局,同銀行公會喺特首提出嘅限期前,終於由銀行就範,解決了回購迷你債券問題。

較早前市場計過除左一批以雷曼票據做主要抵押品嘅債券價值跌至零之外,其餘多個系列資產仲有價值,相當益本金5,至6成左右。

銀行公會已經委任安永,評估眾多迷你債券嘅抵押品剩餘價值。銀行收到估值後會正式向投資者,提出回購價。

我們問過一些銀行,他們話,由於估值一定有差異, 按一般做法, 銀行會以比市價折讓價錢回購, 折讓幅度通常係兩成, 但債券到期後,債券升值,投資者一樣收番差價,唔會有影響.

今次事件明顯變成了政治事件,銀行擺明要蝕比這些投資者, 以今天的信貸市場表現,抵押品只有跌價的分兒,就算他日咁好彩有得升番,銀行也是要賠番比投資者。市場對這種政治壓力是相當審慎,周五看看中銀香港、大新及渣打的股價就知。一旦立法會大會真的通過埋引用權力特權法案、成立調查委員會,到時銀行就需要使用更多資源應付官司,銀行不諱言可能到時會反口。

我地無意包庇銀行,如果證實銀行有不良手法,我們十分贊成投資者透過政府協助、民事訴訟銀行追討損失。而事實上,有銀行亦自知理虧,寧願賠足,就知道這是一條出路。

而家事件被曾蔭權一手政治化,到底香港的法治及商界會有什麼變化? 我擔心的正是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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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到底投資者有無機會取回賠償?

證監會已經即時處理24宗由金管局轉介個案, 佢地會採用由上而下方式盡快處理。

所謂由上而下的方式,即係證監會唔會逐個個案慢慢睇,而係直接調查分銷銀行銷售程序有無缺失,如果係有就研究係咪構成失當行為。過去證監亦曾經用類似手法,好似98年正達事件,

由於首批轉介個案只係涉及兩間銀行,即係只需要直接調查兩間銀行銷售問題,就會有定案。
業界話調查結果,會係嚟緊轉介個案嘅參考指標

證監會話一旦確認需要處分,罰則會包括暫時撤銷或撤銷註冊、譴責、罰款或禁制令。亦唔排除銀行肯賠償,會進行和解。

銀行最大機會係以和解方式解決, 最近期一宗係基金公司羅德利,以和解形式, 就04,同06年不當銷售同證監和解,向客戶賠債。

留言

大傻說…
我覺得政府應付今次危機反應很快,迅速地平息事件,避免捲入巨額索償的訴訟中,浪費納稅人的金錢,政府維持了威信,銀行保存了最重要的資產─信譽,苦主不用等侯經年的清盤程序,先行拿回部分本金,不失為一件好事,否則損失慘重的苦主血本無歸,「為民請命」的議員恐怕不只會扔香蕉,更可能會扔榴槤,扔中可不是說笑的。
現在銀行先行墊支款頂,只要不急於把抵押品出售,等數年後市況好轉才套現,苦主是有機會拿回大部分本金的,不過現行的安排銀行缺乏持長倉的誘因,不排除銀行會盡快賣出抵押品來彌補損失,銀行在次按相關的投資中也損失慘重,不宜用高壓的手段來令銀行持貨,應該給與銀行適當的誘因,讓銀行在利己利人的情況下選擇適當時間出售抵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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