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光大葬

話說呢個任志剛,今個月初出席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時候,曾經就海嘯第二波發出警告,又揚言負資產會「三級跳」,事後聽聞特首喺「早禱會」大發雷廷!

事緣是有人認為任總專登唱淡經濟前景,與自己對著幹,因為當時曾蔭權曾經引述過專家估計、認為經濟會喺年中開始復蘇。

雖然話係引述啫,但如果你唔信佢講,會唔會喺大庭廣眾公開引述呢啲預測?

不過事後當然好易證明邊個啱邊個錯,連琴日財爺都話自己對前景都唔係十分掌握,政府內部最終亦要面對現實,都將復蘇時間進一步押後至明年!

此事之後,有人叫任總未來一段時間要收聲,似乎呢對「親密戰友」,兩者之間矛盾真係愈嚟愈大。

目前正值是全球各國央行行長,正忙於應付金融海嘯呢個百年一遇嘅危機之際,喺香港負責打呢場硬仗嘅統帥,金融管理局總裁任志剛,卻快要交出帥印。

我們得到嘅消息是,任志剛,早喺零七年,已經回覆當時啱啱上任嘅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表示接受喺今年九月離職。但
係政府一直都冇公布。

即使說,原來政府一早已經有咗安排,但一直都冇對外公布喎。每次傳媒問特首、財爺同任總有關嘅問題,都喺度晒太極!

翻查信件,曾俊華喺07年8月30日,去信任志剛。曾俊華喺呢封簡短嘅信入面話,計劃延長任志剛出任金融管理專員兼金管局總裁任期,去到09年9月30日為止,即係任志剛屆滿60歲退休年齡,再加一年,聘用條款照舊。同意嘅話,就回覆

好過任總,二話不說就簽名回覆,並喺信中寫上「我接納」!

根據外匯基金條例,金管局總裁,由財政司司長任命,條例無列明需要公開遴選,據了解,政府亦無就任志剛嘅繼任人成立遴選委員會。

不過財政司司長,按例係會參考金管局管治委員會建議,

由六名成員組成嘅金管局管治委員會,職能之一,正是審議有關委任助理總裁以上職級人員建議,同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

雖然距離任志剛離職,只有半年多的,但據了解,管治委員會一直無傾過新任總裁問題。

呢個由鄭維志出任主席嘅委員會,喺前年7月26日,去信建議過曾俊華,將金管局總裁一職,設定任期,並延長任志剛任期,最好有5年、但唔好少過3年,即係最短都要去到2010年,但全部無被接納。

咁如果無「奇跡」發生,到任志剛退休後,邊個最大機會接任?

其實都唔多使問,有一個人選又做過金管局副總裁、係任生左右手,又曾經幫過特首選舉,而家係特首辦主任,呢個人選都「呼之欲出」!

其實任總個位由佢83年做首席助理金融司制定聯匯,到93年起金管局成立起一直係總裁,根本整個制度就係為佢度身訂做。而目前外滙基金條例無列明,金管局總裁任期。

睇番全球主要中央銀行,高層全部有列明任期,當中歐洲央行總裁任期最長,都只不過是八年。

不過話說回來,陳德霖處理副局長一事,備受批評,指佢缺乏透明度。

其實由舊年年中開始,政府已經不斷為任總風光大葬不斷花盡心思,周不時以消息人士身分向媒體爆料,希望做成既定事實。

但當要公開披露時,政府卻只懂左右而言他,對自放出的風又不敢承認。

其實無論走又好、留又好,面對一場如斯猛烈、百年一見金融海嘯,政府的政策透明度應是首要工作。唯有當人選已經成為事實,市場才不會胡亂猜度,盡量減少不明朗。

留言

匿名說…
0見識.0常識.0認識.0知識.更是0分析
唯有五識0知青!!!!!
匿名說…
No matter who will be the chief of HKMA, we need a person who is able to provide leadership, bold to say and act, forward thinking and able put self-interest aside.
We hope not there is another guy who is so stupid to appoint Under Secretary & Political Assistant with little transparancy.
匿名說…
如果任總今年真係走,我相信我們的特首應該過唔到明年的七一。以特首高超的政治智慧同長遠的目光,你真的以為他可以幫香港過度今次危機?

我們的增司長只係特首的爪牙,一點個性也沒有。至於唐司長,彷彿令人忘記了他的存在一樣。

政府的三巨頭都是這樣,實在不太看好香港的前景。
匿名說…
With no big technical problems in terms of network and licensing, I wonder everyone can set up its own money cafe in the Internet. If so, who is the gainers?- Miss Wu, Mr. Simon or Mr. Shi Wing Ching.They can run their own network and make their gains of their publicities. Then what will be the future of Cable TV. I think cable TV needs to consider seriously of these possibilities.-SC
匿名說…
亞洲週刊: " 精明債券" 原是糊塗帳? .蒯轍元

http://www.yzzk.com/cfm/Content_Archive.cfm?Channel=af&Path=3104908231/09af2.c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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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發源於美國、被美國限制銷售的結構性產品,為何能在香港肆無忌憚地賣給普通投資者?

蒯轍元﹕中國智業發展戰略委員會副主任,港澳研究中心主任,中國社會科學院《青年塑造未來》主編、特約研究員。著有《世紀之交的求索》《中國崛起與挑戰》《危機下的中國》及長篇小說《商界恩怨》《角逐》《囫圇在愛河》等,主編《中國經濟大辭典》《中國市場經濟建設全書》等。

二零零八年香港金融市場最值得注意的就是雷曼迷你債券事件,但除雷曼債券之外還有不少地雷,其中跟雷曼債最相似的要數大摩(摩根士丹利)發行的「精明債券」。
二零零八年十月八日,大摩就「精明債券」系列十、十一、十二發出常見的自問自答,實際就是一個變相的「死亡通知書」。其中一個問題是:「當債券被贖回時投資者將會收到多少?」回答是「以現在的市場價格,我們預計投資者將會失去他們所有的原始投資本金」。十二月八日又布九個系列的CDO(債務抵押證券)發生信用違約事件。投資者幾乎顆粒無收,損失是何等的慘烈……只要市場的大環境不能變好,「精明債券」其他系列也將會步這些系列的後塵,最終結果現在就可預料——除了本金盡失的系列外,剩餘系列大多損失了大部分本金,嚴重的只剩下幾分錢。

據統計,大摩發行的精明債券系列共發行了二十二個系列,大約港幣二百二十億元(約二十八點四億美元),幾乎相當於雷曼迷你債券的兩倍。但當初沒有投資者想到,包裝精美的「精明債券」卻孕育著巨大的風險。根據其發行章程,這些債券大多和一系列的公司和主權實體的信用掛,但只要其中一個信用體發生公司和主權信貸事件,而不是全部信用主體發生信用違約事件,大摩就可以提前贖回整個債券,並按當時的債券價值把餘額付給投資者。因此,此類產品的風險要比對單一信用主體的信用調期成幾何級數的增加。

然而,無論是大摩還是分銷銀行都未把這一事實、債券操作的原理、特定的風險向客戶予以詳細披露。尤其是大摩並未向投資者披露資產池中究竟有哪些信用主體,平均評級是多少,多少信用主體發生信用違約事件即開始吃到本金——這正是「精明債券」最大風險的關鍵所在。由於不知道抵押物是為何物,加上銷售人員的熱情推薦,這使得投資者誤認為所承擔的只是宣傳廣告上那幾個信用主體的信用風險,而根本不知還要承擔抵押物的信用風險。這簡直就是故意蒙蔽投資者,形同欺騙。

此外,根據發行章程,理論上講任何產品都可以成為抵押物的信用主體。而大摩賦予自己及其附屬公司無限的權力,可以對上述抵押物進行無限的更換和買賣,只要大摩可以獲利。而這種條款是很難發生在機構投資者身上的。

其實大摩的這種銷售手法在歷史上並不罕見,大摩衍生產品部前僱員弗蘭克·帕特諾伊所著的《招诺谋翅幔耗Ω康だ﹀X遊戲黑幕》(英文原名F.I.A.S.C.O.)對大摩銷售衍生產品的方式方法多有述。書中大量披露了大摩還銷售過其他經過包裝以後看似安全但是實藏風險的產品,但
投資者往往對所謂的世界知名投行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並被他們表面的虛名所蒙蔽。而恰恰就是這些知名的投行,由於利益的驅動,毫無招趴裳浴�br />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美國奧蘭治縣因投資衍生產品虧損超過十九億美元,瀕臨破產。書中提到「截至一九九八年中,奧蘭治縣一共提出十五起訴訟,控告了二十八個被告,其中包括二十家華爾街公司」,「奧蘭治縣堅持在民事訴訟中追討摩根士丹利和其他公司,聯邦調查仍然在進行當中。一九九八年六月,美林終於堅持不住了,支付了四億美元的巨額和解費。在華爾街訴訟和解史上名列第五」。經過這一系列事件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似乎也受到啟發,終於正式通過了強迫上市公司披露擁有的衍生產品種類和風險」。


由於美國曾經發生過因銷售衍生產品而導致投資者破產或資不抵債的嚴重情況,這些結構性產品只能賣給有一定規模的機構投資者像對沖基金等。然而,這些發源地都在美國的結構性產品,卻在香港隨便發行給普通投資者,一些老人家連「棺材本」都被騙進去,這不但讓人懷疑這些投行的招排c道德,也讓我們質疑監管機構為何會批准這樣的產品銷售給零售投資者?

「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像大摩這樣的投行之所以在香港肆無忌憚的推銷衍生結構性票據給零售投資者,一定是做了充分研究,也肯定鑽了香港監管當局對衍生結構性產品監管不嚴和對此類金融產品缺乏警惕的漏洞。
根據美國以往的經驗,大摩肯定是估計到了這種衍生結構性產品發生違約的可能性,並對這種違約的可能性在香港出現的前景做出了預測和提前的安排。
例如在發行章程中加入大量的免責條款。

從雷曼迷你債券到精明債券,這已經不是單一事件監管的失誤,而是香港金融監管體制系統性的失職,是對類似於大摩這樣的投行所犯錯誤的姑息和縱容,而這種姑息和縱容確是以香港金融市場的穩定和普通民眾的慘痛損失作為代價的,教訓不可以說不深刻。如果監管當局再不對此予以重視,同類的事件還會發生。

隨著全球金融市場形勢的逐步惡化,如何能幫助CDO投資者盡可能減少損失,變成了刻不容緩的問題。「雷曼迷你債券」事件已在香港引起了一場風暴,而「精明債券」問題卻是另一個潛在的火藥桶,香港監管當局不應再裝糊塗,或做事後諸葛,應擔負起它們應該擔負的監管責任,讓香港成為真正的金融中心。
pakman說…
If it is 陳德霖...

We're fucked.
匿名說…
Is it Sun Pak Man, co-host of Money Cafe. Seems these are not the words to be u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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