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盡己責
任志剛以證人身分,首次被傳召到立法會雷曼迷債調查小組聆訊。
佢話雷曼倒閉前,自已已不斷預警,早喺零七年底,亦要求八間銷售銀行要將雷曼迷債,列入高風險結構投資產品。
試想,今天兆仲有無一個財金官員夠膽說:「我與我的同事已是克盡己責,可以說要做的工作,都已經做到最好。」
你可以說我有Bias,不過我就是信佢。
佢承認,只稱迷債係結構產品,名稱有誤導,但監管投資產品係證監會負責。
任志剛話,金管局同證監會,之前有一齊就投資顧問業務,向銀行,同證券行做過審查,當時結論其他中介機構,銀行要改善地方唔多。
唯一可惜的是,任總到今天仍不肯承認,當初對事件反應太慢,反而提出如果賦予金管局更大權力,效果可能會更好。
其實雷曼迷債事件,擾攘咗七個月,相比新加坡,香港呢邊進度慢得多。
最新有關迷債投訴收到2萬宗,其中佔三成、6千宗已經展開調查。
新加坡呢,8千幾宗個案之中,已經大佔八成和解咗!
任志剛則只期望出年3月底前完成7成調查投訴個案。
相信呢個問題係同權責仍然不清有關,因為半年有多喇,都仲未界定到責任誰屬、又未有機構受懲罰除牌,同有權無實有咩分別?
///////////////////////
說回今天聆訊中,任總比多個議員批評佢,其中激要算詹培忠,直指佢「隻手遮天」!
相信任志剛對呢句說話真的動了氣,佢面對呢啲指控似乎早有準備,甚至反問返委員會,「呢個算係咩問題」,算係比返那些議員一記悶棍!
以佢今日表現同之前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相比、真的是高下立見!
佢話雷曼倒閉前,自已已不斷預警,早喺零七年底,亦要求八間銷售銀行要將雷曼迷債,列入高風險結構投資產品。
試想,今天兆仲有無一個財金官員夠膽說:「我與我的同事已是克盡己責,可以說要做的工作,都已經做到最好。」
你可以說我有Bias,不過我就是信佢。
佢承認,只稱迷債係結構產品,名稱有誤導,但監管投資產品係證監會負責。
任志剛話,金管局同證監會,之前有一齊就投資顧問業務,向銀行,同證券行做過審查,當時結論其他中介機構,銀行要改善地方唔多。
唯一可惜的是,任總到今天仍不肯承認,當初對事件反應太慢,反而提出如果賦予金管局更大權力,效果可能會更好。
其實雷曼迷債事件,擾攘咗七個月,相比新加坡,香港呢邊進度慢得多。
最新有關迷債投訴收到2萬宗,其中佔三成、6千宗已經展開調查。
新加坡呢,8千幾宗個案之中,已經大佔八成和解咗!
任志剛則只期望出年3月底前完成7成調查投訴個案。
相信呢個問題係同權責仍然不清有關,因為半年有多喇,都仲未界定到責任誰屬、又未有機構受懲罰除牌,同有權無實有咩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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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回今天聆訊中,任總比多個議員批評佢,其中激要算詹培忠,直指佢「隻手遮天」!
相信任志剛對呢句說話真的動了氣,佢面對呢啲指控似乎早有準備,甚至反問返委員會,「呢個算係咩問題」,算係比返那些議員一記悶棍!
以佢今日表現同之前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相比、真的是高下立見!
留言
- 為甚麼銀行只講跟那7個著名公司的CDS信貸破產掉期合約的情況以及那7個著名公司的介紹,
- 為甚麼銀行只字不提跟抵押品的那125個公司的CDS信貸破產掉期合約的情況? 為甚麼也從不給客戶任何介紹那125個公司的評級等情形的資料? 發行章程對那7個著名公司有諸多介紹,卻只字不提那125CDS和相關資料。抵押品資料是完全欠奉。
誰之過?誰之責任?是否是系統性失誤?
金管局的高薪专业人士至今都不能认识到并指出这抵押品所含的125個公司的評級等情形的資料对于迷你债卷的真实风险的重要性?
为什么没有一家银行跟客户提起这抵押品和125个挂钩公司的资料?所有的银行,在几年内卖类似性质的迷你债卷,都一致地从来没有跟客户提起这抵押品和100多个挂钩公司的资料。为什么?
这不是有系统性失误是什么?
几年以来的一致性和一惯性。多么的有系统性的一贯性表现!
銀行的信譽和對客戶的責任,是不是跟迷你債卷的“跟7個著名公司掛鈎”的金玉其外的招牌一樣?
而銀行真正的責任,是不是也是跟迷你債卷的抵押品內容一樣,深藏於那從不披露詳情的抵押品之中?
銀行的守则和金管局的規則, 就跟那迷你债卷的發行章程介绍7个著名挂钩公司的情况一樣,表面上,連篇纍牘地解釋銀行的責任和职责,卻从不披露银行的责任的最實質部分,把银行的责任的最实质部分藏於從不公開的抵押品,從不公開於眾。
任总的所謂警告和辯護,也跟迷你債卷一樣,看似跟7個著名公司掛鈎,其實是還包含了另外(藏於抵押品中的)125個公司的信貸掛鈎。經過多次解讀和猜謎,可以理解為:
金管局告訴香港市民: 銀行的真正從不公開的規則,跟迷你債卷的真實風險一樣,在於那從為公開的“跟125個各式各樣公司的信貸破產掉期合約”,關於銀行所銷售的產品,銀行的真正規則是:
香港的銀行的第一責任是瞭解該產品的傭金結構和對高層花紅的影響。
香港的銀行的第二責任還是瞭解該產品的傭金結構和對高層花紅的影響。
香港的銀行的第三責任是想出如何促銷的方式。比如:“跟132個各式各樣的公司信貸掛鈎,一旦125家各種評級的公司中有10家破產就本金全失”這樣的介紹會嚇跑了客戶。所以,只要講:“跟7個著名公司信貸掛鈎“之金招牌就行了。
香港的銀行的第四責任是對高層花紅負責。跟客戶負責是指保證客戶買了產品並簽了字。 甚麼”Duty Of Care“,其實是指對銀行高層花紅的”Duty Of Care“, 不是對客戶的“Duty Of Care“。市民們對此“Duty Of Care“有誤解, 這不是負責任的市民的錶現。
香港的銀行的第五責任是:請看第一責任。
所以,各位看明白了,銀行的信譽麼,其實是跟”老千“掛鈎的, 銀行是可以而且應該“見利忘義”,丟掉一切誠信良心。甚麼“社會公益”,“社會責任”等,那都是錶面文章,就跟那“跟7個著名公司掛鈎”的招牌是一樣的, 是騙人的把戲。
銀行家們的心裡話:
如果騙不了外人,就先騙了香港市民的錢。”兔子不吃窩邊草“,那是傻瓜兔子。
銀行家們是聰明人。 香港市民的錢也是錢吶。騙美國市民的錢的難度就大了,弄不好還有甚麼集體訴訟。 美國那幫貪心的律師們居然整天盯著銀行,還是香港好啊,到底是銀行金管局政府一家親。 銀行的利益大過天。聽聽任先知是怎樣對銀行唱的:“Eveything I do, I do it for YOU”, or: "Everyone I sc***, I sc*** it for YOU".
說實話,香港市民的錢也是不騙白不騙。即使騙局一旦被戳穿,也有 政府和金管局一直為銀行護航,也不允許集體訴訟。個人敢打官司?有幾個打得起的?我們銀行可以奉陪到底。看誰錢多勢眾。所以,有這麼好的適於騙局的環境,不好好利用,我們這銀行家不就是傻瓜了麼。不可以對不起我們銀行高層的花紅啊。
歸根結底,對於銀行的責任, 關鍵是四個字:”傭金,花紅“。 各位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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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ep it simple, Stupid !"
["任志剛以金融管理專員身份出席雷曼迷債委員會聽證,過程既無火花亦無新意,議員與市民始終想知,如此複雜又易誤導的產品,何以能輕易推出市場,兼且向街坊市民廣泛推銷。其實,如此深奧難明的衍生工具早就不應面世,一經面世必然作孽,無論有幾多「產品披露」、「風險提示」、「公開預警」、「評級制度」也無濟於事。《黑天鵝》作者塔利布(Nissim Taleb)在《金融時報》列出「十大預防黑天鵝守則」,老畢不想還是要把第六項守則,原原本本引用下來,回應任總之言,也提醒廣大投資者: Do not give children sticks of dynamite, even if they come with a warning . Complex derivatives need to be banned because nobody understands them and few are rational enough to know it. Citizens must be protected from themselves, from bankers selling them “hedging” products, and from gullible regulators who listen to economic theorists.
要預防「黑天鵝」,其實只需一句話:keep it simple, stup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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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任先知會如何回應畢老林的這個建議?
任先知會不會在心裡這樣答道:
“Do not trust banks, Stupid! ” or
"Should never trust banks, Stupid! ".
You have put Hong Kong Financial Center into jeopardy.
Let's pray for our future gener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