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mbest God

我地未選風雲人物前,各大傳統都已經點選自己心目中焦點。

無獨有偶,幾個傳媒都揀左高盛布蘭克費恩。

有趣的是有彈亦有讚,正反映他的爭議性。

最有趣是財富選的「09年Dumbest Business蠢事榜」,排榜首的正是布蘭克費恩。

指佢喺金融海嘯後,發動公關宣傳攻勢,將高盛「化身」成重建經濟嘅先鋒、協助美國工人走出困境嘅希望。

呢位收緊4300萬美金年薪嘅「人兄」之前講過,佢只係以銀行家嘅身分做緊「神嘅工作」。

不過雜誌話,美國人無忘記,搞到美國人「雞毛鴨血」嘅複雜金融衍生工具,其實係華爾街大行嘅產品。

其他好像紐約時報批評佢切底改變高盛優良文化,彭博更發表七頁紙文章,話高盛連起新總部,都攞盡政府著數。

至於英國金融時報,零九年度風雲人物,亦係布蘭克費恩。

FT話,揀布蘭克費恩,唔係肯定高盛呢間公司,或者係布蘭克費恩功績。

而係在商言商,認為高盛金融海嘯後,業績好之餘,影響力愈嚟愈大。

作為帶領呢間公司三萬幾員工嘅布蘭克費恩,到底係咩人?

佢競爭對手大摩行政總裁麥克讚佢,思路敏捷,分析力強。

低層家庭出身,哈佛畢業後,原來曾經同時申請入大摩,同高盛,但都唔成功。

轉數高嘅佢,轉個彎,申請入職高盛旗下商品交易公司,結果變相成功加入高盛,由賣金幣做起。

廿幾年間,晉升至高盛Number ONE,佢朋友話,布蘭克費思已經賣身俾高盛,而佢大家分身家,都係高盛股分。

自信嘅佢,因為壓力,被逼公開認錯,成為多分大報頭條。

但對佢嚟講,形容自己做緊「Job of God」,先係真心話。高盛炒盤制造盈利策略,佢唔會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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