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人? 英雄?
全世界既外交官,呢個星期真係唔好過,日日都驚比人爆料,維基解密既震撼力,真係一啲都唔簡單!
對呢啲外交官嚟講,輕則就「尷尬」一番,重則可能有殺身之禍!
呢個阿桑奇真係利害,本來都係我地行家,但佢原來早喺16歲,已經係著名「黑客」!
兩者結合埋,就令佢成為外交界聞風衰膽既人物!
佢今次一次過公開左超過25萬份外交電文,係美國國務院過去三年、同全球270個駐外使領館之間互通嘅消息!
坦白講,其實今次公布既內容,同上次爆美軍喺阿富汗軍事行動,影響力相差都幾遠。
雖然內容令美國政府非常尷尬,但經濟學人話,呢啲Gossip都係茶杯裹的風波,好似話貝盧斯科尼夜夜笙歌,唔個都並非什麼秘密。
不過今次事件都引起左一啲爭議,就係泄取情報到底係咪道德?
金融時報LEX提出,維基有責任以負責任既態度,使用獲得既信息。
好似佢地不當「披露」阿富汗信息行為,就會令唔少人面對生命危險,應該受到譴責,認為佢地「有權無責」,呢個正正成為佢地宣稱要鬥爭既對象。
經濟學人就有另一番睇法,佢地認為即使阿桑奇今日被暗殺,又或者WikiLeaks 整個 Server明日就被刪除,但呢啲泄密行為仍然會有人進行。
雖然由政府或者大銀行既電腦內,因為保安漏洞而取得情報,但試問呢啲政府部門又或者大型IT公司、唔係每日都喺我地既私人電腦竊取資料,正正係電腦科技快速發展,先至令呢個差距收窄。
經濟學人提出,問題唔係阿桑奇應該被視為恐怖分子或者係英雄,佢地認為要探討既係、到底人係咪應該有更大既正義感,去挑戰權威、將一啲過去唔見得光既事揭發比公眾?
而個人又係咪要喺呢個所謂「國家安全」既光環下、犧牲自己權利?
好似維基之前曾經披露、美軍殺害手無寸鐵既伊拉克平民,呢啲事件其實反映公眾知情權既重要性,我地作為媒體既一部分,都應該好好反省!
對呢啲外交官嚟講,輕則就「尷尬」一番,重則可能有殺身之禍!
呢個阿桑奇真係利害,本來都係我地行家,但佢原來早喺16歲,已經係著名「黑客」!
兩者結合埋,就令佢成為外交界聞風衰膽既人物!
佢今次一次過公開左超過25萬份外交電文,係美國國務院過去三年、同全球270個駐外使領館之間互通嘅消息!
坦白講,其實今次公布既內容,同上次爆美軍喺阿富汗軍事行動,影響力相差都幾遠。
雖然內容令美國政府非常尷尬,但經濟學人話,呢啲Gossip都係茶杯裹的風波,好似話貝盧斯科尼夜夜笙歌,唔個都並非什麼秘密。
不過今次事件都引起左一啲爭議,就係泄取情報到底係咪道德?
金融時報LEX提出,維基有責任以負責任既態度,使用獲得既信息。
好似佢地不當「披露」阿富汗信息行為,就會令唔少人面對生命危險,應該受到譴責,認為佢地「有權無責」,呢個正正成為佢地宣稱要鬥爭既對象。
經濟學人就有另一番睇法,佢地認為即使阿桑奇今日被暗殺,又或者WikiLeaks 整個 Server明日就被刪除,但呢啲泄密行為仍然會有人進行。
雖然由政府或者大銀行既電腦內,因為保安漏洞而取得情報,但試問呢啲政府部門又或者大型IT公司、唔係每日都喺我地既私人電腦竊取資料,正正係電腦科技快速發展,先至令呢個差距收窄。
經濟學人提出,問題唔係阿桑奇應該被視為恐怖分子或者係英雄,佢地認為要探討既係、到底人係咪應該有更大既正義感,去挑戰權威、將一啲過去唔見得光既事揭發比公眾?
而個人又係咪要喺呢個所謂「國家安全」既光環下、犧牲自己權利?
好似維基之前曾經披露、美軍殺害手無寸鐵既伊拉克平民,呢啲事件其實反映公眾知情權既重要性,我地作為媒體既一部分,都應該好好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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