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石亂投?

聽了施老闆及李永權有關支持重建居屋的討論,益發令我們更確信政府有需要重新審視復建「居屋」的定義。

其實像肥仔這種絕對市場主義的人士,對復建居屋的最大保留,是擔心政府會重新透過「居屋」這種資源重新分配機制,再次資助一些擁有綠表資格的公屋富戶,做成更不公平的資源錯配。

對於這種憂慮,不能說沒有道理,所以正如李永權所說,過去居屋的歷史任務已經完結,焦點不再是讓富戶將佔用的公屋單位放出。因為公屋在十多年的政府政策優先次序下,已經大大增加供應、縮短了輪候冊時間。

所以新的「居屋」不應再以過去的白表綠表作為分配基礎,而是以一個全新、公平的Level Playing Field,讓真正有置業需要的中產/ 八十後,能夠在扭曲的樓市下,仍然有機會擁有物業、以至可以有社會階層向「上流」的機會。

至於如何將新的「居屋」分配予合資格人士,施老闆有不少創意之見,特別是居屋日後「不可租、不可賣」(當然應有回購機制/ 售予合資格人士),社會當然可以繼續討論,但說到以「價高者得」的篩選準則,恐怕又過於政治不正確吧?

對於所謂合資格人士,我們認同應設定一最低入息標準,之後再設定一最低入場費(如五至十萬元),以杜絕貪取便宜人士,之後再以大比例折讓(如五成市價),將物業售予日後合資格人士,而單位除自用外、亦只可以再轉售予其他合資格人士。只有如此安排,方可以減少過分補貼、同時又確保能幫助有需要的人士。

居屋肯定是未來繼續會引起熱烈討論的議題(看留言就知!),我們相信社會應有更多討論,令真理可以愈辯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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