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磚頭

中央銀行作為擔任最後貸款人角色,到底要承擔幾多責任?

央行唔係製造盈利機構,但風險管理為上,你要拆入資金,無問題,我俾你,但唔該放底磚頭。

近日,歐洲銀行業就出現一宗經典個案,足以令銀行界思考。

話說西班牙一間銀行,要向歐洲央行拆入資金,特里謝要求抵押品,結果‧..

結果呢間西甲球會皇家馬德里往來銀行,二話不說,即時提供抵押品,就係皇馬孖寶C朗,同巴西球星卡卡。

歐洲央行當時有咩反應就未知,但成件事喺歐洲銀行界最初成為笑話,但之後唔少銀行開始研究,用人、或者球星做抵押借錢,到底得唔得?

技術上,人同磚頭一樣,都係屬於資產之一,兩者都應該有估值。但磚頭係有形資產,球星係無形資產,值幾多,考起?

用球星做抵押品,應該計算價值幾多,其實唔難。由球星本身贊助費,轉會費等等,加加埋埋,再因為球星有年齡同退役風險,所以最後扣減一個較大折讓,理論上可以計出,球星未來一段時間嘅折舊現金流。

計數唔難,但咩情況下觸發歐洲央行沒收抵押品,似乎有啲複雜。

試下假設皇馬資不抵押,要宣布清盤,歐洲央行由於係有抵押債權人,屬於一級債權人。經接管人磋商後,C朗,同卡卡就會係歐洲央行嘅人,或者資產。

特里謝可以將兩位球星,列入資產負債表??!

理論上、歐央行可以將佢地即時賣俾其他球會套現,抵消債務。

但如果愈嚟愈多歐洲銀行,有樣學樣,用球星,甚至明星做抵抵品。咁堂堂一間全球第二大央行,唔係我地散戶經常講嘅「成手貨」,而係「成手人」。

央行大不了咪組成歐洲央行職業足球聯賽。又或者用幾個明星抵押品,拍幾部戲還錢。幾星期前,銀行壓力測試,仲話西班牙銀行係名列前矛,難道唔少當地主要銀行,都用球星價值,計入埋資本充足比率?

係咁,香港就大件事。明星一般,球星欠奉。無球星,無國際巨星,唔通到最資金緊拙情況下,香港銀行比歐洲銀行更難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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