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牙老虎?

呢輪好多公司上市後問題千奇百怪,有賣乳豬既股價創新高後、傳出大股東財政狀況有變股價大跌,有賣「按摩椅」既上市三個月就出盈警!

更有企業上市啱啱一年、居然連核數師都擘炮,股分要一直停牌!

所以證監會月底會就加強新股保薦人監管,諮詢市場。其中要求保薦人就招股書內容承擔責任。

唔講唔知,其實呢個諮詢只係重提七年前既建議,如果當時可以落實、恐怕唔會有今日咁多問題!

證監會成為有牙老虎後,一直話要加強保薦人監管,其實呢個問題講足十年。但一次又一次放生佢地!!

證監會依家又計劃就加強呢方面監管再做諮詢。其中,要保薦人承擔埋招股書內容既責任,其實番炒七年前建議。

用番當年諮詢文件第廿八頁內容,當時證監會講明,保薦人係繼公司高管後,最了解公司資料嘅人,要將佢地納入埋承擔責任嘅範圍,唔單止有理據支持,仲會驅駛保薦人喺眾多有意上市嘅公司之中,揀出最安份既公司,帶入市場。

七年前講既問題,依家新股到底安全與否,有家心知肚明。可惜七年前,因為反對聲音大,放生左投行。

只係將招股書承擔負責,局限於上市公司管理層,由證券期貨條例賦予權力,而唔係公司法。

但好簡單,公司高管成為唯一追索對象,萬一佢地走佬,投資者連唯一對象都無埋,係咪公平先!!

七年後今日,依家先舊事重提,其實由韋奕禮,到依家歐達禮,都批評過保薦人質素,中間仲搞出金管局另外做審查,力撐保薦人。

好明顯,如果有得揀,監管機構當然想一拖再拖,以免激嬲投行。依家火速行動,證明證監會對新股質素忍無可忍。

再者,環顧歐美,打擊投行、加強監管係大趨勢,今次把握大好多。

但講往往天下無敵,做就有心無力。

先從監管對口單位為例,部份投行係金管局持牌機構,對口單位係國金二期八十八樓,證監會未必話得事。

再者,招股書有無開題,係咪保薦人唔小心,失職等等?係好主觀判斷,你鬧佢,佢唔認,你可能無符!

事關,懷疑容易,舉證困難。

由於英國,美國,新加坡,同澳洲都行緊保薦人為招股書負責制,證明今次一定無借口,再放生佢地多一次。

外國人投行,當然口口聲聲反對到底,但實際佢地可能鬆一口氣,事關絕招未出,預計亦唔會出!!

投行最驚唔係俾人告,因為告要有證據之餘,仲要錢!普通小股民,邊有咁多財力,對抗投行成批律師團,買錯新股最多輸錢,告輸投資銀行,棺材本都無埋!

無錯,投行唔係驚俾人告,最驚係成日俾人告,但無民事集體索償機制,即係CLASS  ACTION,呢個情況唔會發生。

但調番轉諗,民事集體索償機制先至係最有阻嚇力,事關你分分鐘係被告,把關一定小心好多,就睇美國高盛,依家做咩都騰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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