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舉報


三年前過百億元收購山西煤礦,新華社經濟參考報記者王文志,實名舉報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指他涉嫌巨額貪腐。

王文志說已將一大篇舉報資料,交給中紀委、同時亦在自己的微博上發表,說經過半年調查,發現華潤電力在宋林直接指示下,在2010年以「不可思議」的高價,收購山西金業集團煤礦資產,故意放水,又無作充分披露,令國家損失數十億。

王文志爆料,指在09年9月內地同煤集團計劃收購同一批資產,當時項目估值,只是約52億元人民幣,但三個月後潤電以整體作價近103億收購,出價高出50多億。

他說宋林更加指示公司,違規提前支付收購款項。

期後更發現部分煤礦估值過高、有些欠缺權屬證明,有些連探礦權都早已過期,收購後無生產,變成農民放牧用地。

而華潤集團發布聲明,指所謂實名舉報,涉及諸多揣測乃至惡意誹謗,已對公司聲譽造成不良影響,將保留予以追究權利云云。

其實都估都聲明難有作為,而事件肯定有下文,因王文志說,手頭仲有一半證據,有需要時會公開。

本月初,本港已經有六名華潤電力小股東,就有關收購入稟高院,尋求追究潤電20名董事,高價買爛礦的責任。

包括宋林和出任獨立非執行董事的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及港鐵主席錢果豐。

聆訊會在下月五日開審。

其實內地實名舉報時有所聞,最近就有財經雜誌實名舉報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最後要雙規處理,但由新華社記者舉報,就真係前所未聞!

消息令華潤系股價大跌,以潤電跌幅最大,收市大跌過一成,為兩個月最大跌幅。

系內五間公司,包間三間藍籌企業市值大跌,一共蒸發143億元。

值得留意是經過潤電股價大跌一成,比華潤燃氣股價仲要低。

以合併條款每100股潤燃股份,可獲97股新潤電股份計,收購計劃由當日提出有12%溢價,變成折讓12%,換言之下星期一表決合併方案的股東會,好大機會無法通過。

華潤系被洗倉,致命傷唔單係實名舉報,而係王志文份屬新華社首席記者。

中環人話,內地上訪,實名舉報,有時形同虛設,但由新華社記者擔當重炮手,意義就事關重大。

簡單再者,華潤電力一個三年前煤炭項目收購,估值一百億,但被踢爆可能僅僅值五十億。

番查華潤電力,零九,一零年間,山西煤炭項目收購特別多,其他交易亦頻頻,另一經典係以一蚊代價,向母公司收購電廠。

三年前交易,如果問題屬實,即係嚴重違規。曲線由新華社發攻,係咪代表有更高層意願、係要向華潤系開刀?肯定揣測多多。

更大疑問係,三年前既事,遲唔爆,早唔爆,點解依家先爆?

明眼人睇到,五月華潤電力及華潤燃氣宣布合併,成立華潤能源集團後,壞消息接二連三。

股價跌,遠遠落後俾其他電力股,股東入稟,大行狂踩等等。由於華潤電力股價累積跌三成以上,對華潤燃氣小股東來說,合併換股,就由有溢價變為大折讓,整項交易幾乎百分之九十九點九告吹。

七月二十二日,正正係兩公司股東特別大會表決合併,不足一星期爆出驚天重炮手,撇除其他因素,一早擺明有人根本唔想見到有華潤能源集團既出現。 事情複雜,只可以諗到呢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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