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死腹中


先由長和主席李嘉誠罕有開聲公開反對,同股不同權爭議已幾地乎失敗一半。

證監會發表聲明、指董事會經研究港交所,首階段諮詢提出的意見後,一致決定不支持。

能力愈大、責任愈大?


三大關注,包括首輪諮詢總結建議市值過百億美元的公司可獲豁免。
但證監會指這類公司,很大機會成為指數成份股、令指數基金等被動式投資者在不贊成同股不同權下,被逼買入相關股票,結果反而可能做成更廣泛影響。

至於符合適當性要求的豁免、如有獨特特徵、維持競爭優勢及公司創辦人的貢獻等,只能依賴主觀判斷,導致監管上的不確定性,決策過程不一致和不公平。

即使只准新上市公司,採用同股不同權架構,但證監會認為,難以採取完善措施,防範已上市公司透過分拆、資產轉移或其他形式迴避。

證監會最後總結,指理解諮詢是要面對美國作為內地公司上市地的競爭、但認為市場環境
可在短時間內有重大轉變。

值得注意是,今次SFC並非以諮詢形式提出反對,而是選擇基於公眾利益,才發表洋洋千三字的公開聲明,主要是擔心同股不同權架構變得普遍,將令本港股市聲譽受損。

消息就指,證監會並非完全反對同股不同權架構,但對於第二階段諮詢內容,就有保留,認為大前提要先解決三項關注,才可以重新諮詢市場。

股壇長毛David Webb 當然歡迎SFC 聲明,一句:「Yes i'm vy pleased...」,仲有撰文:「Hurray! This should kill it!」

Webb 直指,得不到證監會支持,建議已等如「胎死腹中」,更打蛇隨棍上,指出今次事件突顯港交所,作為上市公司,同時又是監管者的利益衝突,形容是時候,上市科工作應由SFC接管。

似乎今次真係太有人過於心急,結果搞出一個大頭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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