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門神


作為2002年仙股事件引發的三人小組檢討報告後,最重要的終極上市架構檢討,有中環人看到文件「白紙黑字」寫著 : 「聯交所將會保留上市職能、並繼續作為上市事宜的前線監管機構;」不禁失笑抑翻!

28人的上市委員會之上, 加設兩個「門神」、無錯係唔止一個! 係兩個!

美其名係「政策委員會」及「監管委員會」、一個作為「一站式機關」,處理「棘手政策」問題,另一個就係處理「合適性」問題。

小加總裁日後固然無得再「撈」上市委員會工作,變相令「阿總」唔能夠再決定上市質素,更大影響係上市委員會監管職能,全數過渡到政策委員會,而整個上市科、日後儼如由港交所獨立分拆出來,只向上市政策委員會匯報。

換言之、人工就繼續由388出,但話事權? Sorry,交比政策委員會。甚至Appraisal,都係政策委員會做最後決定!

當然,好多微細問題,包括何謂「棘手」? 咩係合適性?
呢啲日後完全係靠運作之後先見真章,而家「睇死」上市委員會廢晒武功,可能係言之過早。但自斷一腕,好明顯係毫無爭議。

其實有留意現行上市委員會組成、28個成員當中其實都係由提名委員會負責,當中一半成員已經係證監會包辦。根本過去上市問題、證監早有話事權,而家進一步擴大主導權,港交所既上市審批權,仲有咩意義?

更進一步考慮,388 變成「有名無實」、證監就「有實無名」,他日再爆出漢能或者高精密之類爆煲問題、負上責任「孭鑊」,仍然係港交所,點解阿總仲係睇唔通呢點,死要守著上市審批權??

披露為本既上市審批、好似講到係世界主流,但有留心都會發現除美國之外,其他成熟市場一早放棄。好似英國審批上市權就由倫敦交易所轉移至超級監管機構。澳洲、新加坡及美國納斯達克,都係由監管部主導。

至於美國監管質素如何、睇睇隻「假貨比真貨好」既四十大盜,大家都心中有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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