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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消費券的後著

七月四日開始,市民就可以網上登記申請電子消費券,最快八月就可以取得首批消費券。 當坊間不少「懶人包」教大家如何攞盡著數,我反而想掃下興,看看這個行政費高昂的消費券計劃,其實有甚麼效益? 先看看行政費,去年及2018年財政預算案,曾分別推出全民派現金1萬元,以及向合資格人士派4,000元的「關愛共享計劃」。兩次派錢行政費分別為3.6億元及3.1億元。 相反今年派發5,000元消費券的行政費,金額卻高達6.1億元,以總金額計或是近年最高。 再倒數至2011年,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派錢6,000元,當時總行政費約2.06億元,人均行政費用約為33.7元。今次電子消費券計劃的人均行政費卻高達84.7元。比10年前的直接派錢計劃,貴上1.5倍。 「派錢」行政費比較: 2011年 : 2.06億 2018年 : 3.1億 2019年:3.6億 2021年:6.1億 花費逾六億元行政費,佔整個派錢計劃360億近1.7%,選擇推出消費券,表面解釋是要推廣電子消費,以提升電子支付工具的覆蓋率。 不過以大家都相當熟悉的八達通,滲透率其實相當之高,現時全港有95%以上年齡介乎15至64歲的港人都擁有八達通。即使排第二位的支付寶,由於大家都要淘寶,使用率亦近七成,至於WeChat Pay及Tap & Go,使用率僅8-9%。 外界不少評論有意無意將內地的電子消費模式,與香港作出比較,往往指內地早已做到貨幣無紙化,連向乞丐畀錢都用QR Code,香港就遠不如內地。 不過了解內地貨幣發展,其實都知道電子錢包之所以發展咁快,好大程度是內地一方面假鈔太多,令人對使用實體鈔票有好大戒心,加上申請信用卡有困難,一般市民都無法擁有,變相令電子錢包可以快速流行。 其實本港信用卡使用及擁有率均是區內之冠,銀行都爭相以優惠搶佔市場,加上八達通流行,貨幣無紙化一早盛行,只是形式上與內地的電子錢包不同,實在犯不著用公帑為電子錢包發行商做推廣。 中大最近的調查亦發現,在四個可領取消費券的電子錢包中,有64%人士首選仍是八達通,期後是Tap & Go (9.1%),WeChat Pay只佔2%左右,可見使左咁多行政費,其實對推廣電子消費作用不大。 既然效益不大,我本著陰謀論,覺得財爺肯使咁多錢派電子消費券,實際上是為未來開徵稅基更廣的消費稅(叫商品及服務稅也可)鋪路。 還記得唐英年在2006年就開微消...

查冊安排有漏洞政府又豈會不知?

兩日前,當蘋果日報被搜查、新聞界陷入前所未有的恐慌時,政府悄悄將《公司條例》下查冊安排的附屬法例刊憲。 新法例訂明公司註冊處的「公司登記冊」會以董事的通訊地址,代替通常住址。以及以董事的部分身分識別號碼,代替完整號碼(即是你我都有的身分證號碼)。首階段在今年八月二十三日生效。 從事財經新聞近三十年,公司董事查冊一直是新聞界最常用的一個查證方式。最常見是政府地皮拍賣/投標,如果由一間空殼公司中標,記者就會翻查董事名單,了解是否與一些大地產商或上市公司有關。 其他一些調查報道,例如要證實政府某外判,是否由關連人士操控投標。以至上市公司有否隱瞞大股東身分,查冊是不可或缺。 而論近年財經界最重要的事件,我認為是2017年David Webb發表的《謎網:50隻不能碰的港股》。 事件正是透過大量搜證及查冊,將關連人士及公司連結起來。結果除了引爆一場細價股股災外,更有多家「謎網股」被執法機構「盯上」,遭證監勒令停牌。 事件更直接觸發證監會一改過去的被動角色,重新界定「前置式監管」,幾乎完全繞過聯交所,直接介入監管上市公司。個人認為這才是近十年來最重要的財經事件。 由此可見,限制公司董事查冊,不單影響新聞媒體的調查報道,其實是根本性動搖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按政府解釋,修例是因應涉及「起底」,及濫用個人資料的個案數目增加。但正如記協在聲明中已指出,私隱專員公署於去年接獲1,036宗有關「起底」的投訴,並無資料提及有多少涉及公司註冊處查冊,也沒有證據顯示該些「起底」行為與新聞工作有關。 公司董事之所以要犧牲個人私隱,被要求披露身分證號碼及通訊住址,原因是董事的個人權責,可以豁免在公司的破產時,個人不需要承擔責任。因此在權衡個人私隱及責任時,就需要更好保護公眾知情權。 而且近年的反洗黑錢及貪污的條例當中,董事的角色愈來愈重要。雖然今次政府有聽取意見,修訂了「知情人士」包括銀行以及負責盡職審查的會計,可以繼續進行查冊。但是記者就不在豁免的名單上。 我認為今次改變公司查冊一事上,遠遠未獲得足夠的社會關注,這固然與近日的政治及新聞自由事件,更具震撼性有關。而且亦涉及一定的技術性,普羅大眾未必掌握,但是新聞界作為查冊最常用家,實在不應輕視今次事件的重要性。 而且今次修訂,大眾忽略了一個重要漏洞:公司董事的身分證號碼雖然不可改變,但姓名可以更改。現行的香港身份...

警察國家與金融中心

香港人過了風起雲湧的一個星期,政權可能怕你唔知、驚你唔覺,驚嚇程度是幾何級上升。 由李家超公布要封殺蘋果日報,到星期五正式上任為政務司司長,前後只是個多星期,可見今次真是論功行賞。 今次政務司司長的人選,可以說是非常破格,既不是政務官出身 ,也不是如唐英年般商界出身,是由紀律系統官員擔任,加上鄧炳強出任保安局局長,「警察國家」之說由此而生。 連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也「加持」香港成為Police state這個說法:Why not ?用香港人嘅口吻,即係「點解唔得」! 這個根本性改變香港官僚制度,對金融中心地位會有什麼影響呢? 根據維基百科解釋,警察國家與法治國家的不同在於個人自由的界限:警察國家以「人民福祉」為藉口,不惜侵犯個人自由。 維基百科續指出,警察國家的政府,認為自己是無知人民的監護人。為了保護人民,他們有義務糾正人民的錯誤,指導人民應該如何做,以維持正當的社會秩序,即使這些作為,違反了人民的意願。 警察國家最常見諸於南美、中東及亞洲國家。由軍人政府政變奪權,以國家安全為理由(係咪熟口熟面?),將民選領袖拘捕(??)或逐出境外,再對國家實施軍事管制。近年泰國及緬甸都可見一例。 對國際投資者來說,警察國家最大的影響不是什麼民主選舉或個人自由(根本事不關己)。 他們最擔心的,是政權一旦認定國內金融系統及資本主義制度受到衝擊,他們可能會實施資本管制,之後再將貨幣大幅眨值,甚至容許外債違約。 這在南美及一些東南亞國家,在九七及金融危機的期間,都經常可以看見,資本一旦受到管制就不能夠進出,這才是國際投資者的最大惡夢。 警察國家能否是國際級金融中心?放諸四海,類似個案是新加坡模式,雖然說是權威型的政府管治,不容許集會,也是一黨獨大,不過新加坡有全民選舉,政府及法制也相當透明,更是區內重要的仲裁中心。 陶傑在光明頂中直說,阿爺也心知只用紀律部隊出任主要官員,也可能有不足。面對國際投資者的關注,他揣測李家超、鄧炳強可能會夥拍李小加,出選下一屆政府,屆時既可以解決國家安全問題,同時亦有助舒緩國際投資者信心。 我認識的李小加,他雖然多次說過沒有出任政府官員的想法,但他的確是相當着緊香港的前途,而且亦表明會留在香港發展。如果「阿爺」曉以大義,用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前途作為談判籌碼,李小加亦有可能最終答允,到時也不知是福是禍。 過去一星期另一宗令市民擔心的事件,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