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了的報稅表
今天有兩宗有關政府的財經消息,一個是政府的稅收,另一個就是有關大家供緊的強積金。兩個都是與大家有切身關係,但有認真探討這個關係的本港媒體,是少之又少。
先說第一個,稅局今天公布共發出約247萬份2021/22年度個別人士報稅表,包括56萬份電子報稅表,及191萬份紙張報稅表。
大部分媒體都是搬字過紙,較有心的會提醒納稅人逾期繳稅將被徵收罰款,去年就至少有14萬人未能如期繳稅,被徵收5%附加費。
如果有新聞觸覺的,就會提醒納稅人,政府建議由今個課稅年度起,設立住宅租金稅項扣除,納稅人或同住配偶繳交租金,可獲扣稅,每年上限10萬元。
但我反而關注,是今年發出247萬分報稅表的數目,翻查過去幾年,稅局發出的報稅表數目,之前兩年分別是262萬及277萬分,換言之與2019/20年度的高峰期比較,兩年是少了30萬分報稅表。
2019年後發生過甚麼事,當然不用累贅。
香港沒有移民人數統計數字,不過按政府統計處每半年公布的人口統計數字,當中有一個「淨移出人口」數據,由2019年年中反修例事件開始計算,下半年淨移出人口有1萬人,2020年上半年4.91萬人,下半年為9.64萬人,加上2021年的9.65萬人,合計已有高達25.2萬人淨移出。
如果統計出入境處每日由機場淨移出人口,累計由2020年7月1日至今年4月1日,淨移出人數就是325,497人。
而由積金局公布,累計去年全年,合共有約33000宗因永久離港而提取強積金,涉及90.14億元,按年大增52%。平均每個申請人取走了27萬元強積金。
大家可以留意,稅局發出的個人報稅表,不會因應個人是否仍在勞動市場而決定。只要離開校園進入勞動市場,稅局就會因應你的僱佣紀錄向個人發出報稅表,即使你期間曾經失業或離開勞動市場,除非你被稅局評為「毋須繳稅」人士,才有可能不會收到稅單,否則即使失業仍有責任需如期報稅。
如何界定為「毋須繳稅」人士?稅局沒有清晰界定,按不同人的經驗,應是離開勞動市場有數年時間,稅局才不會發出報稅表。(亦有試過沒有收到幾年報稅表後,稅局會突擊發出一分報稅表要你填補。)
講咁多,其實想表達稅局過去兩年突然少發了30萬分報稅表,不會是單單因為失業,更大原因是因為移民人士在離港前,會到稅局清稅,即是完成自己的稅務責任,之後就不會再收到報稅表。
附帶一提,離港清稅是否要再交稅,很視乎你清稅的時間及期間有多少收入未計稅╴以及你之前的預繳稅-- 我自己在清稅時侯就可以獲得退稅(爽)。
翻查稅局同一期間發出的利得稅申報表數目,就大約維持19-21萬分左右,未見太大波動。
香港少了30萬個報稅人(必須強調未必個個要納稅),以平均每名全港打工仔稅款為3萬元,簡單數學稅局就少收90億。如果打一個七折,即是當中只有七成人要交稅,少收稅項就有60多億。
結合勞工處數據,自 2019 年年中起勞動人口不斷減少,至今只剩 376.5 萬,較 2018 年 6 – 8 月的最高位流失了超過 24 萬,兩個數字都反映離港潮對香港勞動市場/財政收入會帶來重大影響。
但這些觀察,政府不會提,本地媒體亦不會跟進報道。
至於另一宗財經消息,是立法會通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以便利強積金投資於中央人民政府、其中央銀行和三家內地政策性銀行發行或無條件擔保的債券。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進出口銀行將列為「獲豁免當局」,強積金成份基金可把最多三成的資金投資於獲豁免的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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