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膊

撓釀了三個月,證監會,金管局應政府要求,公開雷曼迷你債券調查報告大部分內容。

兩個監管機構各八十幾頁報告,最關鍵的部分內容卻被刪除。

好像雷曼迷債銷售手法有關問題報告完全無提及。

反而卸膊的部分倒不少,好像金管局報告提到佢地03,至07年已經向銀行發出六分通知提醒佢地投資產品,有風險而佢地百四名銀行監管員工,亦經常有實地查核。

不過,銀行財富管理業務增長實在太快。

至於日後銷售金融產品時,要注意的咩,金管局,同證監會都提出相近建議。

包括,設立冷靜期,投資者喺期間可以再考慮清楚,雙方又認為,產品風險披露要加強。

到底銀行銷售產品嘅角色係點,金管局話,無可能唔俾佢地從事有關業務。佢地同證監會都建議,銀行以後,以零售投資業務同傳統銀行存貸業務,完全分開,職員唔可以重疊。

反而對於點樣改革日後的監管制度,雙方又毫無保留的為自己爭取利益。

想當初雷曼迷你債券被揭發出事時,金管局同證監會、一度到底應該由邊個負責監管,互相卸膊撓釀了一段長時間。

因此兩分報告都有唔少篇幅提到點樣改善現行監管機構,不過方向就有好大出入。

金管局話,現行一業兩管,由金管局監管認可金融機構證券業務,應該維持。

但就建議應加大金管局權力,除左調查銀行財富管理業務銷售手法外,更可以施加罰則。即係由金管局管晒。

不過證監會就話,要改。

原因係唔少投資產品都係傾向跨界銷售,因此建議,係咪修訂目前分別監管銀行、證券同保險機構嘅監管模式。

不過英國嘅單一監管架構應該唔會考慮。原因很簡單,你估會由邊個食邊個?

佢地反而推祟採用澳洲同荷蘭嘅「雙峰」Twin Peak模式,即係由兩個機構履行監管責任,一個負責金融體系審慎監管、另一個就監管行業人員操守。

其實一開始都估到分報告只會避重就輕,只是想不到會如此赤裸裸居然刪走中間部分,變成完全無料到。

更可笑是雙方為了自身利益,居然只交待對自己有利的部分,講真真係令人幾失望。

留言

匿名說…
评级公司是废的,金管局凭什么相信评级公司?? 人家说 AAA, 就真的相信吗?? 不会从新 Audit 一下吗?? 真的狗屁の,觉得监管加强后还是会出事!!! 还有一个意见就是香港人需要一些政治教育。
匿名說…
最Top 的评级公司 才不能相信!! 哲学的道理,可能没有那么出名的可信度会好一些,要为左博出位。XYZABCD
welcome to http://minibondvictim.blogspot.com/
for Minibond Fraud discussion.

許多迷你債卷的抵押品是SyntheticCDO(#20-#36,及一些更早期的) .
Synthetic CDO is defined as a transaction that transfers the credit risk on a reference portfolio of assets. The reference portfolio in a synthetic CDO is made up of credit default swaps. Synthetic CDO的最重要的資產是信貸破產掉期(CDS),並不直接擁有其投資組合的債務的。(Synthetic CDO’s only asset is CDS, and does not directly own the underlying debt). Synthetic CDO (合成債務抵押債券?)的價值是由其投資組合的相關(挂鉤)公司的信貸風險來決定的

証監會: 為什麼數年來都沒有要求迷債文件直接披露披露迷債抵押品跟諸多相關公司挂鉤的事實?
迷債文件沒有直接披露:迷債除了跟6-7個AAA著名公司挂鉤以外,還跟其它一籃子(可能是100多個)公司信貸挂鉤,而后者的一籃子挂鉤公司的信貸可以是從AAA 到CCC(或更低)不等。
這樣的迷債文件披露達到証監會的“清晰,准確, 無誤導、全面披露風險” 的要求了嗎?
只是講“跟6-7家著名公司信貸掛鈎” 是否既有 “誤導” (misleading),又是“缺乏披露”(non-disclosure)? 是否遠遠未達到証監會的“全面披露風險”的要求?
証監會: 為什麼數年來都沒有要求批露 Synthetic CDO 的詳情?
通常 Synthetic CDO文件至少會披露其組成部分的信貸評級,占組合的百分比,等等。 而不是只以 AAA 評級的 Synthetic CDO帶過。這符合証監會的 “清晰,准確”,“全面披露風險”的要求嗎?
迷債發行章程只是以“CDO跟一些國際信貸挂鉤(”The CDOs will be linked to a portfolio of international credits. " ),而不把具體的挂鉤公司名稱評級披露出來。為什麼數年來都証監會沒有要求批露? 
迷債抵押品 Synthetic CDO 的價值取決於相關公司的信貸風險,即取決於所有相關公司的破產事件和信貸評級。
迷你債卷唯一的資產就是抵押品和(CDS)信貸破產掉期合約。抵押品的價值又是全由(CDS)信貸破產掉期決定,以系列27為例,抵押品 Synthetic CDO 有跟155家公司相關的信貸破產掉期合約 ( 155 CDS between Beryl Finance and Lehman Brother Special Finance)。盡管是 AAA- Synthetic CDO,這相關的155家公司的信貸只有一小部分是AAA,其它是從 AAA 到 CCC 都有。
這麼關鍵的抵押品的信貸破產掉期挂鉤公司的相關信貸信息,為什麼數年來都証監會沒有要求披露?  這符合証監會的 “清晰、全面披露風險”的要求嗎?
至少應該要求披露相關掛鈎公司的信貸組成的比例,諸如AAA評級的公司有百分之幾,..., BBB評級的公司有百分之幾, ..., CCC 評級的公司有百分之幾,至少給投資者一些關於“信貸破產掉期”掛鈎公司的信息
迷你債卷的抵押品Synthetic CDO 的破產事件跟 Synthetic CDO portfolio 本金損失可以是不成比例的。比如,很有可能是 10% (或許更少)的挂鉤公司的破產事件 造成100%的本金損失。具體要看“信貸挂鉤掉期”(CDS)的條款。 迷債文件沒有披露這些條款。這麼關鍵的信息,為什麼証監會數年來都沒有要求披露?這符合証監會的 “清晰、全面披露風險”的要求嗎?

銀行, 金管局:
現在的關於迷債回購的法律爭執.
多數迷債持有者不明白為什麼我們已收到了匯豐的關於終止迷債“信貸破產掉期”/破產違約的信件,卻還有關於可否終止“信貸破產掉期”合約跟雷曼清盤人的法律之爭。
銀行,金管局為什麼至今都沒有向迷債持有者清晰明確地講述:
為何還有沒有終止的“信貸破產掉期”合約 的存在?,
這些有爭議的“信貸破產掉期”合約一共有多少個?具體指哪些迷債系列的?

email: minibondVicim@gmail.com
Francis說…
睇多幾次黑澤明經典"羅生門"便見怪不怪了 ~~~
匿名說…
如果冇記錯, 超人在 07 尾年試過一個週末賣左 Tseung Kwan O 一個大型樓盤大部份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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