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恐怖

AIG發出內部通告,勸告員工不要在街頭上承認自己的身分,或戴上任何有AIG員工身分證明的證件或徽章。

曾經何時一間國際跨國保險集團,今天變成了過街老鼠,相信大部分員工心中也非常難受。

目前AIG高層收取花紅,已經由之前說的1.6億美元,增加至超過二億美元,目前國會鬧哄哄的說要立法限制受政府資助機構派發的花紅,仲揚言有追溯權力,似誓要立法用苛稅懲罰那些貪婪的高層。

說句老實話,全美市民對那些貪婪高層的反感及不滿是不難想像,問題是到底要作出怎麼樣的補救? 是否不問代價作出打擊?

看到那些政客為求出位,居然可以作出一些如此違反「自由」的議案,真的令人目瞪口呆。

現今事件的發展,令我不禁反思目前司法制度的重要性。

資本主義核心的價值,不單是自由市場,最令人敬畏及尊重的,是合約精神、私有產權及司法獨立。

不錯,當初AIG可能是過分進取,與一些高層訂立如斯「苛刻」的強制性合約,同時政府當初決定注資,亦未有仔細考慮當中的漏洞,只是一味想到「Too Big To Fail」,以至局面發展至今不可收拾,基本上所有人都有責任。

但為了「復仇」,我們就可放棄自己的原則嗎?

最令人憂慮是,到底今天的爭議會否返五十年代的麥卡錫「白色恐怖」?

1954年共和黨人麥於錫以反共為名,在美國掀起了一場「House Committee on Un-American Activities」(非美調查委員會),將一批同情共產社會的人士作出沉重打擊,期後更對政府官員從事顛覆活動,舉行長達36天的聽證會,同時向全國進行電視直播。

這段期間,被美國這個講求民主自由的社會中,形容為「黑暗年代」。

我們要再過這些日子嗎?

留言

匿名說…
別將麥卡鍚時代同 AIG 的情況作比較,這是錯誤類比,當年那些被打擊的人事有收受過像AIG高層那種不合理(但合符所謂"合約精神")的龐大利益嗎?
我也認為這種比較是粗疏的思維,麥卡錫時代的很多証據根本是子虛烏有,憑空捏造,甚生跟現在眾目睽睽的情況相提並論!
現在美國人並非針對AIG一所金融機構,亦非為「復仇」,而是要回一點「公道」。因為眼前景況,已經令他們對所謂「自由市場,合約精神、私有產權及司法獨立」的信心有動搖。如果沒有人能做一些事去還他們一點交待,那些因為今天巨變失去多年辛勞的成果的人們,還拿甚麼心情去擁護上面所講的價值?那時我們的核心價值就危如風中殘燭,真正危害現有制度的正那種推銷廉價的「理智」,姑息養奸的主張…
NeoMarx說…
此留言已被作者移除。
NeoMarx說…
這是"違反「自由」"? 還是保護資本主義?

現代資本主義其中一個特質: 專業分工, 上市公司亦體現了這特質-"Separation of Ownership", 公司由投資者擁有, 而公司由專業人士管理.

專業人士的責任是為公司擁有者管理公司,使公司所產生回報最大化.

為驅使專業人士盡忠職守, 不同的奬勵機制應運而生.

然而, 上市公司專業管理人未能為公司帶來好回報, 卻為自己設計及收取一個不論功過的豐厚回報.

這是"盡忠職守", 還是"謀朝篡位"?

當社會任由這"以權謀私"存在, 那上市系統又有何人信任?!
當初講 "Too big to fail" 嘅人可能出事了。要 fail 就應該要讓佢 fail,否則家下連美國人自己嘅基本價值觀都改變埋,AIG 之後可以點收科?
匿名說…
政府注資果陣,班友又唔講自由市場?
匿名說…
麥卡錫主義最受人非議的地方是「莫須有」:我說你是共產黨或同路人,你就是共產黨或同路人。那才叫白色恐怖,跟現在 AIG 的情況是兩碼子事。將兩者等同,容易引導人對抽稅一事作一面倒的負面思考。也看出本文那種過份的「恐懼」情緒,麥卡錫主義主要成因之一,正是「恐共」情緒。
今天聽到AIG高層所居住的地區受到民眾圍堵示威,正反映出人民對制度能否代表他們有所懷疑, 一但民意出現重大逆轉,那就難保會否有一次巨變了!貴blog並非單代表個人,言論亦宜客觀,以正視聽!
匿名說…
自由不是踐踏公義的遮羞布。况且,訂立這些荒謬合約的那間AIG,其實已資不抵債(否則就不用政府救了),在政府注資的那一刻應已倒閉了。那些合約對現在的AIG,不應具有約束力。拒絕支付這些花紅,不算違反合約精神。
Moneycafe說…
用麥卡錫比較可能是有些極端,不過這種民綷主義倘真的澎漲下去,我是害怕出現一些極端的情況。

希望真的是「杞人憂天」。
NeoMarx說…
其實, 現在的發展正如本人先前的留言, 要不發花紅, 法律上有一定困難.

但作為政府卻何利用"上帝"給予一項特權 - 抽稅, 將人民間的財富公平合理地再分配.

用另一說法, 將被受政府救亡的上市公司其"專業"管理人為自己設計及收取一個不論功過的豐厚回報充公了!
我覺得目前美國所呈現的不是民粹主義(甚麼會聯想到民粹…),中國人有一句説話,叫做「義憤填膺」!
Unknown說…
最初聽到這單新聞後,我也很憤慨,一間正在虧損中的公司馮什麼發放花紅給員工,這幾天我再留意這單新聞的報導,我有一些意見唔知正唔正確,以我理解,這些AIG高層收取的二億美元根本就不算得上是花紅,以性質來說,這二億美元應該類似是一種約滿酬金,為的是挽留人才,利誘他們在一段時間內不會離開公司,因為有合約為依歸,所以我覺得就算這些員工收取了這筆(花紅),道理上他們也没有錯。不過在金融海嘯下,一間要問立稅人拿錢的公司,這些員工退還這些(花紅)是一個比較合情的做法。
匿名說…
這班人的表現(令公司破產),還稱得上是人才嗎?誰要挽留他們?都話政府不應救私人企業啦,如果AIG像雷曼倒閉了,他們就可能好似雷曼苦主一樣,追討(花紅)無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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