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空四百年

近日美股有關沽空引起的爭議,其實早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

四百多年前,1602年,阿姆斯特丹首次出現沽空概念,而當地交易所在八年後就開始對沽空進行監管,此後的四百多年,對於沽空好壞的爭議實際上從來沒有停止。

里昂提出,反對者認為沽空並非是做淡,而是發揮對沖功能。

當市面充斥大量失實傳聞,市場參與者更加需要工具減少風險:如果一個失實傳聞(例如政府救市),如果沒有沽空機制,市場只有一面倒買入,結果變成超買,股分「炒過籠」,當傳聞落空,調整幅度只會更大。

不過支持的一派亦指,不少沽空協議如果單只是口頭進行,同一批股分往往同一時間會向十批人士「借貨」,換言之呢批股分發行量就會增加十倍,因此是需要加以監管。

四百年前的歷史可能太遠,可以看看1930年大衰退以來的歷史,可能對我們有很好的參考作用。

歷史是不斷重覆,美國股市在1930年崩潰後,不少市場人士歸疚拋空者是跌市源頭,因此在1931年,曾經有兩日股市全面停止沽空,果然對股市有心理刺激,單日曾經急升超過一成四,亦令監管者以為收效,遂於1932年四月,進一步限制沽空,由之前股分只需要戶口證明,改為任何拋空都要WRITTEN PERMISSION 。(即是與今日美國證監會要求的19間金融股同樣安排--> 再次證明歷史是不斷重覆!)

結果怎樣?

緊接的兩個星期,股市累積跌左29%!

由兩位學者Charoenrook 及 Daouk在 05年,向111個市場進行的研究「A Study of Market-Wide Short-Selling Restrictions」顯示,容許沽空實際上是有效減少市場波動、以及增加流通量,而任何限制沽空的措施,不單止不能夠扭轉跌市或者逃避大跌市,反而會降低市場效率、以及減少流動資金,最終只會令市場更家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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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少人看得穿股市走勢,識得沽空,往往可以積累巨額財富。

正所謂通街都是提款機。

沽空得最多當然是金融股,以房利美為例,6月底累積沽空8千3百萬股,是超過17年來最多。

大贏家有大家好熟識商品大王羅傑斯。

羅傑斯自己承認,近期7至8成投資利潤,是來自沽空兩房。

經過一輪大跌,羅傑斯同我地講,由於估計金融股會反彈,部分沽空盤已經平倉,部分則繼續沽。

對於呢批大炒家,監管當局當然驚,收緊沽空限制。

不過羅傑斯話,如果基本因素差,就算唔俾沽空,金融股都係要跌。

留言

匿名說…
好野!!!! 見番iris... :)
匿名說…
馬後炮.... 睇下講完即買!!

遲早要還...... 放長又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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