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老虎?

上個星期華爾街日報有篇長文,暗中批評證監會完成既加強新股保薦人諮詢,會令香港金融中心地位失色!

原因說來簡單,證監會正式建議保薦人、要就招股章程中失實陳述、負上刑事責任,文章形容保薦人「人人自危」,寧願唔接生意,結果可能會令港交所失去集資功能。

不過今次提出修例,只係針對保薦人公司,唔係個人,證監會強調現有法例已經足以規範到個人責任。

今年港交所好大機會會失去、已經「三年奪冠」既全球最大集資中心地位,而且仲高能輸比馬拉、落到去第五位,不過話說回來,如果只係追求數量而缺乏質素,好似洪良同博士蛙呢啲事件好可能會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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